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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一部有温度的“民法总则”

2016-11-11 12:33:36     来源:新浪

  10月31日,民法总则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二次审议。相比于草案一审稿,二审稿增加16条,并作出多处修改。虽然在具体制度的设计上委员们还有不同的观点,但民法总则的立法方向和人文关怀已然赢得了社会舆论的广泛认可。人们期待,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路径下,中国能够“磨砺”出一部有温度的民法总则,指引我们每个人更好地安身立命。

  1与每一个人息息相关

  民法总则中的权利设计,将与我们每个人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紧密相连。

  “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的这句名言,经典表达出民法以人为本的精神品质,传递出民法作为私法的价值关怀。从摇篮到坟墓,一个人一辈子无不处于民法的调整和庇护之下。

  将人还原为个体,赋予每个人在社会生活中的主体地位,这是民法的使命。在功能上,民法全面确认人作为人所应享有的民事权利,彰显每个人的人格尊严与私权价值,以自愿、平等、公正的法则促进人们之间正常有序地交往。正因为如此,民法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它的每一个条文的设计与变动,都可能深刻影响我们每个人的生活。

  某种程度上讲,中国民事权利兴起于1986年民法通则,勃兴于2007年物权法。而作为制定民法典的第一步,民法总则的制定将全面确认人的各项民事权利,打造与每个人息息相关的私权大纲。今年6月,民法总则草案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后,在中国人大网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在一个月时间里,共有13000多人提出65000多条意见,足见民众关注度之高。

  民众之所以如此关注民法总则制定,不仅因为它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公民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也不仅因为它是今后法官裁判民商事案件的基本依据,更直接的关联在于:民法总则中的权利设计,将与我们每个人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紧密相连。胎儿有没有继承权?孩子几岁才能“打酱油”?冷冻胚胎到底是人是物?Q币等虚拟财产如何保护?这一系列问题,都有赖民法总则作出有温度、有理性的设计。

  2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

  民法总则能够聚集此前单项民事立法的“精气神”,把民法理念、权利思维、私法精神植入国家治理的观念内核。

  在世界民法发展史上,拿破仑这位被马克思誉为伟大的法国革命的最终完成者,是个绕不开的人物。拿破仑自我评价中引以为傲的不是他的军队,而是他的法典。有资料显示,拿破仑在民法典的制定过程中,至少在57次参议院审议会议上作为主席,力推该法的制定。

  拿破仑为什么如此重视民法典?历史证明,他正是通过民法典来实现新兴力量治理国家、推动法国从封建国家到现代工商业国家的转型。以拿破仑名字命名的民法典,“给法国人指明了方向”,也以强大的国家转型推动力而影响至今。通过民法典编纂来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成为后来殖民地国家独立后的普遍做法。可见,民法在实现国家治理转型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日本学者星野英一说过:“民法是与宪法并列的法律,宪法规定的是国家的基本理念和构造,而民法规定的是社会的基本理念和构造。”

  我国民法总则的制定背景,正是寓于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目标当中。法律乃治国之重器,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基本途径。而民法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一块重要的制度基石。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编纂民法典”的任务,除了因为民法本身的私权价值,更是基于民法对提高国家治理能力重要性的考虑。

  中国曾长期缺乏私权传统,国家统合与社会治理高度依赖自上而下的权力干预,即便保存在乡土层面的家族治理、绅士共治等,体现出的也是个体严重依附于家族的伦理观念。改革开放以来,民事立法推动着整个国家私法精神的铸造,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等现代民法基本原则得以确立。因此,于中国文明嬗变的视野下,民法蕴含的这种私法精神至关重要。它彰显人的本位价值,将人从依附于政治力量的集体结构中解放出来,既释放出强大的推动社会发展的活力,更助长了每个人的理性与智识,让我们在社会上实现自我管理、自我安排、自我发展。

  民法总则作为民法典编纂的第一步,能够聚集此前单项民事立法的“精气神”,把民法理念、权利思维、私法精神植入国家治理的观念内核;同时以最全面完整的私权罗列,最周延健全的制度安排,推动国家治理实现保障人权、维护公平、促进和谐、推进发展等目的。

  3二审稿传递的立法温度

  二审稿中的变化,折射出立法对权利设计的精细化追求,传递出民法以人为本、关怀权利的温度。

  良法善治,首先需要打造有温度的良法,而法律的温度又主要在于权利关怀。与一审稿相比,二审稿更侧重对私权利的保护,传递出民法总则的款款温情。这可以从下几个方面打量。

  ——确认个人信息权利。从山东徐玉玉之死,到清华大学教授被骗1700多万,生活中因个人信息泄露而造成重大损失的事件此起彼伏。回应民生之痛,民法总则草案二审稿增加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收集、利用、加工、传输个人信息,不得非法提供、公开或者出售个人信息。这意味着,立法将个人信息权列入民事权利谱系,由此将要求为这种法定权利提供充分的保障和救济。

  ——降低民事行为能力年龄。“6岁可以打酱油”,这是舆论对二审稿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年龄下限降低到6岁的通俗解释。虽然具体降低到几岁,还有不同意见,但从立法趋势上分析,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和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适当降低年龄标准,无疑有利于未成年人从事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更好地尊重未成年人的自主意识,保护其合法权益。

  ——确保被监护人利益最大化。近年来,多起儿童饿死或虐童案件,直接拷问未成年人监护制度。针对现实中的问题和立法粗疏,二审稿在一审稿确立监护人资格撤销制度基础上,作出恢复监护人资格的规定。而综观整个监护人制度设计,无论是在遗嘱监护中,还是在未成年人父母被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确有悔改申请恢复时,尊重、征求被监护人的意愿,确保被监护人利益最大化,成为立法的一条主线。

  ——延长儿童遭性侵的诉讼时效。一审稿将现行两年的一般诉讼时效期间延长为三年,以整体加强对民事权利的司法保护力度。二审稿在此基础上,对未成年人遭受性侵的民事诉讼时效作出特殊规定,要求自受害人年满18周岁之日起计算。这意味着,被性侵的未成年人将得到更有力的司法救济。

  上述几点变化,不足以涵盖整个民法总则的内容,也还不是最终条款,但折射出立法对权利设计的精细化追求,传递出民法以人为本、关怀权利的温度。

  4植入更多的权利种子

  对新型权利进行更为周延的规范,至少会将一颗颗权利的种子播进民法典,从而丰富民事权利的谱系。

  在人们的期待中,民法总则将是一部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其对权利的设定越周延,这部法律也将越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