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今年4月18日,新的司法解释出台之后,调高了数额巨大的起刑点,现在调到500万了,数额巨大不退还500万,判处有期徒刑10年以上,这是一个考虑。第二个,我们考虑到他对犯罪事实如实供认,真诚的悔罪,从这两点考虑,对他做出了以上的判决。 记者:这样的一个从宽,对于整个法律制度来说意味着什么? 法官:想向现在还在海外或者境外逃亡的这帮犯罪分子,对他们是一个警示,或者是一个宣传的作用,不论犯了多大的罪,回来,回国,接受我们的审判,争取一个从宽的态度,司法机关会考虑,主要是有这样一个引导的作用。 对于有期徒刑十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的判决,孙新没有上诉。 孙新庭上陈述: 我挪用公款用于证券交易,并产生了亏损,给国家财产造成巨大的损失,我也感到罪行沉重,事情败露后,我没有勇气担当,我采取了逃避责任的做法,在境外我举目无亲,不知道去哪儿,想起祖国,想起亲人,我有时候潸然泪下,后悔莫及。我希望法律能给我一次赎罪的机会,让我用自己的余生再给社会做点贡献。 (原题为《“红通”第16号孙新:逃亡7年惶惶不可终日 怕听到自己真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