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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是否必须支付对价?

2023-06-12 13:52:23 来源:法妞问答

债权转让合同具有无因性,不以支付对价为生效要件。债权转让后受让人诉债务人民事纠纷中,对债权转让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时应采用形式审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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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是否必须支付对价?


(资料图)

广西锐汇律师事务所孙永念律师解答:

债权转让是指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前提下,由出让人与受让人签订合同从而将债权移转于受让人的行为。

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明确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因此,根据以上的规定可以看出,债权转让合同具有无因性,并不是必须要支付对价的。

广西锐汇律师事务所孙永念律师解析:

债权转让的前提是什么?

1、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转让不改变债权的内容。

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基本前提。以下三类债权不得转让: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

包括: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如雇佣、委托、租赁等合同所生债权;专为特定债权人利益而存在的债权。

(2)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当事人在合同中可以特别约定禁止相对方转让债权的内容,该约定同其他条款一样,作为合同的内容,当然具有法律效力,因而此种债权不具有可让与性。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2、让与人与受让人须就债权的转让达成协议,并且不得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

3.债权的让与须通知债务人。

转让通知是债权转让的一个必备条件。因为没有通知,原合同对方当事人无法知道转让人对合同权利义务进行转让。转让通知应送达对方当事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孙永念律师简介

擅长各种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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