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省大气办下发了《关于严厉打击夜间偷排偷放和焚烧违法行为的紧急通知》,对偷排偷放和焚烧等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提出明确要求。市政府接到通知后,市领导连夜部署,要求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和市环保局、市农业局按照省文件要求和指示精神,采取强有力措施,严厉打击偷排偷放和焚烧等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通知要求:一是严格落实属地和部门责任。要充分认识秋冬季重点时段空气质量强化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严格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体系,将各项管控措施落实到部门和县区。对重点排污企业和重点焚烧区域实行24小时专人盯办,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二是严格环境督察和执法检查。采取驻点督察、突击检查、夜间巡查等形式,迅速开展专项行动,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对关键排污节点进行严防死守,对偷排偷放和焚烧等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律顶格处罚,公开曝光,始终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三是严格追责问责。对落实环境监管责任不到位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依法依规依纪实施严肃问责,问题突出并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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