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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检察机关出台检务公开“强化版”意见 力求实现“三大转变”

2017-06-09 12:02:15     来源:中国网

意见要求进一步拓展检务公开的内容包括检察案件信息、政务、队伍信息,完善、创新检务公开的方式和方法,明确指出要完善公开审查宣告制度,加强检察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工作,完善新闻发布、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大新闻发布频率等。同时,强化检务公开机制建设,把检务公开工作纳入整体检察工作绩效考核范围,列入检务督察的重点内容,定期督查和通报,确保检务公开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这份名为《关于全面推进“阳光检察”的意见》,要求浙江全省检察机关真正落实“依法、全面、及时、规范、便民”的检务公开原则,以加强办案信息公开为重点,着力推动检务公开工作实现“三大转变”,即从侧重宣传的一般事务性公开向案件信息公开转变,从司法依据和结果的静态公开向办案过程的动态公开转变,从单向宣告的公开向双向互动的公开转变。

“检务公开绝不能停留在纸面上,必须落实在具体的工作中,体现在每一件案件的信息公开中,通过公开促进公正,用公正来赢得公信。”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汪瀚说。

据浙江省检察院新闻发言人、副检察长黄生林介绍,近年来,浙江省检察机关一直致力于“阳光检察”建设,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短板也很明显,尤其是重要案件信息发布不及时、不到位,检务公开的力度、广度、深度还远远不够”。

作为落实这一意见的具体动作,浙江省检察院已在上述意见出台的同时,对各部门检务公开的任务进行分解,并带头成立由办公室、干部人事处、宣传处、案管办、技术处等部门人员组成的检务公开工作专门班子,每周汇总检务公开信息(标题、分类属性、承办人),以报表方式送院领导。

新华社杭州6月8日电(记者陈晓波)浙江省检察院日前出台检务公开“强化版”意见,要求以加强办案信息公开为重点,着力推动检务公开工作从侧重宣传的一般事务性公开向案件信息公开转变在内的“三大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