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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一市民身份证遗失两年仍被冒用,民警提醒报案不等于挂失

2017-07-05 23:01:45     来源:中国网

那么,当事人“被法定代表人”后,对要求其承担公司债务或者其他行为的申请,人民法院是否会支持?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刘畅明确表示,“不会”。

“很多人以为到公安机关报案,就意味着身份证自动挂失,其实并非如此。”她介绍,正确的身份证遗失登记,应是遗失后第一时间向公安局办证中心提出申请,办证中心受理后,首先进行拍照留证,二代证中有指纹的,还将进行指纹比对,比对成功后,办证中心将信息上传至公安部相关网站,同时为申请人出具遗失证明。

几经周转,黎皮找到了这家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

进行正规遗失登记后的身份证,是否就不能使用了呢?陈卓表示,目前身份证并没有银行卡一样的远程关停功能,即使挂失,并不影响机读,事实上别人捡到后一样可以用。

成都一市民身份证遗失两年仍被冒用,民警提醒报案不等于挂失

对此,金牛区办证中心民警陈卓表示,黎皮当时虽然报案,但并未进行身份证遗失登记。

成都一市民身份证遗失两年仍被冒用,民警提醒报案不等于挂失

2年前的遗失案件。

能否彻底解决挂失身份证被冒用问题呢?

(原题为《市民称身份证挂失两年仍被冒用 如何防范弥补?》)

为何报了案,丢失的身份证还能继续使用?

小贴士

“挂失”身份证被冒用,透露出身份证管理中怎样的“缺陷”?又该如何防范弥补?带着读者的疑问,民情热线记者进行了实地调查。

家住金牛区的黎皮(化名)致电反映自己身份信息被用来注册公司。 本文图均来自四川日报

为何非本人身份证也能登记注册企业?针对黎皮等的疑问,7月3日,记者联系了成都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

成都一市民身份证遗失两年仍被冒用,民警提醒报案不等于挂失

“形式审查,确实容易出现诸如身份证虚假、登记地址虚无等情况。”成都市工商局企业监管分局副局长王刘丽告诉记者,今年以来,成都就先后收到近20起相关举报投诉,接近一半都是身份证信息虚假、住址虚假的“影子公司”。

“为何挂失两年的身份证依旧可以使用?”“被动成为法定代表人后,如果公司从事不法活动,我是否要承担责任?”黎皮有疑惑也有担心。

彭九云说,2015年11月26日,黎皮在五块石海椒市场北门附近的面包车上卸货时,身边的挎包被盗,当时他的确到派出所报过案,而且因为金额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派出所进行了行政案件登记。

成都一市民身份证遗失两年仍被冒用,民警提醒报案不等于挂失

一种无奈

遭遇“被法定代表人”后,市民向工商部门举报要满足这几个条件:有明确的撤销企业登记的诉求;出示投诉、举报人的身份证明,并提供复印件;提交虚假材料的相关证明材料,如遗失身份证的相关证明、注册登记材料上相关人员签名与本人不一致的相关司法证明等材料。

她同时表示,冒用他人身份证是违法行为,为防止他人冒用别人身份证,按照“谁使用、谁核查、谁负责”的原则,用证部门具有落实核查义务,担负主体责任。

身份证没远程关停挂失仍可能被冒用

被法定代表人公司地址查无此处

如何治理这些“影子公司”呢?王刘丽表示,按照“宽进严管”的思路,目前采取的是“双随机”抽查,即“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对违反《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规定的企业,实施异常名录管理。

成都一市民身份证遗失两年仍被冒用,民警提醒报案不等于挂失

记者经过调查也了解到,大量遗失、被盗身份证正通过网络进行非法交易,并被广泛用于开办银行卡、信用卡,掩护诈骗、洗钱活动。

“先是放贷款的,问我的公司要不要贷款;接着就是搞装修的,问我的公司要不要装修。”黎皮称,一开始自己以为是诈骗电话,并未放在心上,但接连几天,来电询问的都是同一个公司,这才引起了他的重视。

一道缺陷

黎皮怀疑,自己“被法定代表人”,很有可能与两年前身份证遗失有关。“但我当时身份证丢失后,立马就报警了,而且随后就补办了身份证。”黎皮不明白,“为何挂失之后,旧的身份证还能使用?此外,本人未到场,虚构注册地址居然也能注册公司,工商机构的审核是否存在瑕疵?”

一个疑惑

“该系统的最大亮点,就是构建了公安护航身份认证、住建定位经营场所、工商归集登记信息、档案留痕登记全程的互联互通格局。”孙强说,通过与公安人口基础信息库联网,我省在全国率先实施以“人脸信息比对”为核心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等身份认证机制,有效避免身份证被他人冒用骗取登记等现象;与住建部门信息平台联网,建立全国首创“工商—住建”住所(经营场所)联网核查机制,实现无介质电子签名,且不可更改、不可抵赖;对各环节产生的数据及操作过程全程留痕,全程可追溯、可查询,“最终将有效解决身份认证、电子签名、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电子档案等系列问题。”

工商登记为形式审查影子公司投诉多

该负责人表示,为简化登记发照程序,2014年国务院开始推行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确立工商登记为形式审查。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修改《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其中第二条第二款明确确定“申请办理公司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这就意味着,工商部门登记企业时,并不需要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只需要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申请文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就可以。”该负责人说。

他说,目前《公司法》对类似“被法定代表人”的情况已有明确司法解释,比如,冒用他人名义出资并将他人作为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冒名登记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被冒名登记为股东者承担补足出资责任或者对公司债务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被法定代表人”后该咋办

翻阅两年前的办案档案之后,对黎皮身份证遗失一事,金牛区公安分局五块石派出所副所长彭九云予以证实。

“我的身份证都挂失两年了,但最近却发现,有人拿它注册了新公司,我还成了公司法定代表人。”近日,家住成都市金牛区的黎皮(化名)致电四川日报民情热线(028)86968696,反映自己的离奇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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