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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母子两借钱不还 法院强行冻结账户(2)

2017-07-07 19:00:33     来源:央视网

2007年,原告张某和被告王某相识后开始同居,次年生育一子,2010年原、被告登记结婚后不久,原告离家出走。2015年张某起诉被告王某离婚,经焦作市山阳区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儿子由父亲王某抚养,母亲张某每月支付抚养费400元。法院判决后,王某却未收到孩子的抚养费,便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张某长期外出下落不明,执行陷入僵局。执行人员与孩子姥爷老张再三沟通后,老张同意只要能多见见外孙,自己可以帮女儿把抚养费掏了。

6月22日下午,申请执行人许某拿到执行款后,激动地说:“感谢山阳区法院!欠了我多年的钱终于要回来了!”

上了黑名单无法出游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耿彩霞 通讯员 李宣伯 王敏

原标题:“老赖”们注意:不还钱寸步难行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耿彩霞 通讯员 蒋若菡

庭审中,赵某在审判庭的墙上看到了法院张贴的关于拒执罪的宣传版面,其中有禁止“老赖”乘坐飞机、动车以及银行不予贷款等内容,这让赵某心里一惊,自己还正揽着工程,一旦上了信用黑名单成了“老赖”,不仅贷款和出行会受到限制,商业信誉更会受到损害。

母子俩借钱不还 法院强行冻结账户

山阳区法院快速执结一起借款纠纷案

打击拒执气氛浓 当庭主动还欠款

为亲情 五旬老人帮女儿还抚养费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耿彩霞 通讯员 蒋若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赵某拒不报告财产且以长期外出为由规避执行。执行干警找到赵某妻子工作单位,告知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最终赵某妻子联系被执行人赵某,对其再三劝说,赵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主动到法院履行还款义务,李某如愿以偿地拿到了全部执行款。

近日,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毛某经营一家汽贸公司,向某农村信用社贷款320万元。合同到期后,毛某未按合同日期偿还借款,某农村信用社多次找毛某催要无果后,遂将毛某诉至山阳区人民法院。经法院审理,判令毛某应偿还某农村信用社320万元借款。判决生效后,毛某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于是某农村信用社向山阳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耿彩霞 通讯员 张俊杰

在执行过程中,经调查,被执行人毛某账户上没有任何财产可供执行,且电话联系不上。执行干警经多方查找后,向其释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所承担的法律后果,毛某同意来法院协商。当被执行人毛某来到山阳区法院大厅时,将车钥匙藏匿在法院大厅沙发缝隙处,谁知被执行干警发现,对于毛某这种严重拒执的情况,法院对其予以司法拘留并将其车辆扣押。

2013年,何某以做生意紧张为由向陈某借款30万元。借款到期后,何某仅归还了陈某10万元,剩余20万元迟迟不肯归还,陈某多次催要无果后,将何某起诉至山阳区人民法院。法院判决何某和妻子郭某偿还该笔借款,然而,二人并没有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无奈,陈某向山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刘云、常城两母子向王贵平借了5万元,用于儿子常城的生意运转。到了还款时间,母子俩却不还款。后王贵平多次催要无果,将刘云母子起诉至焦作市中站法院,经法院调解,刘云母子归还原告王贵平借款5万元及利息。然而,刘云母子依然并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

执行人员将老张想见外孙的想法转达给了王某,王某表示愿意让孩子周末去看看姥爷。听到消息后的老张急忙来到法院执行局,送去孩子两万多元的抚养费。

贷款逾期不还 “老赖”被强制执行

6月26日,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恶意拖欠借款不还的“老赖”毛某依法予以司法拘留。

执行局在立案受理后,向被执行人刘云母子发出了执行通知书,责令母子二人履行还款义务,两母子并未履行。经调查,被执行人常城在外地做生意,执行干警暗中查询常城的资金往来。在一家银行中查到常城有2万余元的存款。执行干警向刘云送达了冻结执行裁定书,并告知如再不履行法律义务,将依法追究常城的刑事责任。于是刘云将所欠50000元钱及利息给付了申请人王贵平。

“外孙的抚养费,我愿意一次性给清,但是我已经好久没见过孩子了,我想见见孩子。”50多岁的老张对执行人员说道。

6月22日,被执行人主动到焦作市山阳区法院履行还款义务,顺利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耿彩霞 通讯员 蒋若菡

2015年6月,李某从赵某那里购买装修材料共计11万元。李某先支付赵某首款3万元,剩余8万尾款未支付,并写下欠条。经赵某多次讨要未果,遂将李某诉至山阳区法院。经法院判决,判令李某应支付赵某尾款8万余元。李某迟迟不肯支付赵某尾款,无奈之下,赵某向山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主动履行达成和解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何某以自身患有疾病无力还款为由,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且逃避执行。执行干警将何某及其妻子郭某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纳入“黑名单”的郭某无法出行旅游,经常与何某发生争吵。迫于压力,何某请求与申请人陈某和解,并将17万元执行款送到山阳区法院。经与申请人陈某协商,陈某自愿放弃剩余3万余元,与被执行人何某达成和解协议。

“老赖”逃避执行被拘留

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对一批拒执“老赖”进行公开宣判,并对涉嫌拒执罪的危害进行广泛宣传,被告赵某看到不履行法院判决对自己生活的影响后,当天就到法院履行了还款义务。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耿彩霞 通讯员 李海波 王敏

赵某当庭和耿某达成和解协议:赵某支付耿某9624元,并当场履行,双方握手言和。

6月28日,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6月30日,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洪某于2014年4月借许某10万元,洪某还其2万元,余8万元经多次追要无果,许某将洪某起诉到了焦作市山阳区法院。山阳区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洪某偿还许某借款8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洪某不履行偿还义务。许某遂向山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耿彩霞 通讯员 蒋若菡

2015年6月17日,刘健由杨豪做担保向焦作市某银行借款10万元,贷款逾期后,刘健并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银行多次催缴,刘健均以没钱为由拒绝还款。2017年3月,某银行向中站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后,刘健拒不履行还款义务。于是,银行向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接到案件后,发现刘健在另一家银行账户内有大额存款,但刘健仍以没钱为借口拒绝履行还款义务。执行干警决定依法对其拘留十五日,某银行在刘健拘留期间向中站法院提起了刑事自诉,要求追究刘健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罪。刑事立案后,刑庭法官向刘健送达了开庭传票,刘健在接到传票后紧张了起来,在开庭前履行了全部还款义务。

2015年2月,耿某向赵某的工地运送水泥、钢管、扣件等货物,送了10个月的货后,赵某拖欠9000多元的运费。耿某多次向赵某讨要,赵某表示手头没钱。今年6月,耿某到山阳法院起诉了赵某。

躲避执行不见人 改变战略促履行

山阳区法院立案后,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洪某送达了执行手续。洪某明确表示其无力偿还,拒绝履行义务。山阳区法院执行干警于6月22日清晨赶到洪某居住处,将正在家中睡觉的洪某予以司法拘留,当执行干警给洪某戴上手铐的一瞬间,洪某才恍然大悟,知道自己无法逃脱法律制裁,最终,洪某同意还款,与许某达成了和解协议,并主动履行完毕。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耿彩霞 通讯员 张俊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