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有补贴!
从市劳动就业管理局获悉
十堰明确中小微企业招用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可申领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具体要求和标准如下
补贴对象和条件
据了解,补贴对象和条件有以下两点:
1、是从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中小微企业等经营主体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
2、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1个月以上,办理就业登记手续,按时足额发放吸纳就业人员劳动报酬的。
由企业向属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奖补申请。
补贴标准
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需提交的资料
《十堰市企业吸纳一次性就业补贴申报表》、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企业银行开户账号等资料。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初审后,经市人社局审批,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报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市劳动就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中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按照国家工信部、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化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此项补贴申报时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抓紧申报。
来源:十堰晚报
关键词: 每人一千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