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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将“门诊诊察费”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

2018-01-22 21:09:37 来源:河北新闻网

根据《唐山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唐发改行费〔2017〕670号)要求,自2018年1月20日零时起,唐山将“门诊诊察费”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

据了解,自2018年1月20日零时起,唐山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持社会保障卡到唐山市工人医院、唐山市人民医院(唐山市肿瘤医院)、唐山市中医医院、唐山市协和医院、唐山市妇幼保健院(唐山市第六医院)等23家公立医院改革单位就医时,医保统筹基金按照规定的医保报销标准支付“门诊诊察费”。

省级医院普通门诊诊察费调整为15元,医保报销14元。急诊诊察费、主任医师诊察费调整为30元,医保报销14元。副主任医师诊察费调整为20元,医保报销14元。知名专家诊察费调整为60元,医保报销14元。

市级医院普通门诊诊察费调整为10元,医保报销9元。急诊诊察费、主任医师诊察费调整为25元,医保报销9元。副主任医师诊察费调整为15元,医保报销9元。知名专家诊察费调整为50元,医保报销9元。

急危重症参保人员未持卡在门诊就医发生的“门诊诊察费”,医疗机构可以在48小时之内进行补录。

2018年2月28日之前,参保人员未持社会保障卡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在48小时之内对其在门诊就医发生的“门诊诊察费”进行补录。2月28日之后,未持社会保障卡发生的“门诊诊察费”不予补录。尚未领取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人员,按原规定持身份证就医,享受“门诊诊察费”医保报销政策。